所有执行董事乃常务执行董事委员会成员。常务执行董事委员会乃受命于董事会,其主要职责及功能如下:
- 审查集团之企业及财务策划、投资及日常营运策略,向董事会建议及汇报;
- 审查、审批及执行集团之日常营运及管理事项;
- 执行董事会之决策并监察其进度;
- 把董事会之决策及指引授权与公司管理层,并向董事会汇报;
- 确保集团遵守法律及有关条例规定;
- 审查集团之企财务及会计政策;及
- 研究分析向董事会提交之投资或出售建议书。

薪酬委员会于2005年7月21日成立,大多数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。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及功能如下:
- 厘定所有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现有之薪酬福利组合;
- 向董事会建议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及结构;
- 厘定所有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具体薪酬福利组合;
- 按表现企业业绩表现厘定薪酬福利组合;
- 确保厘定薪酬福利组合之独立性。

审核委员会于1999年6月2日成立,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。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及功能如下:
- 向董事会建议委任、连任及解除独立核数师,并审批核数师之酬金及要约;
- 审查及监察独立核数师之独立性并按有关条例编制有效之核数程序;
- 向董事会提交已审查之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;
- 审查集团之财务管理及风险管理制度;
- 确保董事会及时响应有关独立核数师提出之管理层须注意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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